北宋大书法家苏东坡有一个著名的“五不写”,即他遇到下列五种情况,绝不提笔赠书,实在令今人汗颜。我们一起来看看。 一 苏轼 “限定大小者不写” 苏东坡认为求书之人不宜限定字大小,可见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笔法的工拙。书法表现不能被框死。 今人 只要身体吃得消,多大多长都敢写…比如客户预定、大赛、展览需求,有需要就可以书写。 二 苏轼 “未曾谋面者不写。” 东坡曾经回答刘元忠一封信,说道:“白云居士是不是你的号称?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?不管怎么说,我既然不认识他,就不便随便落款赠送,如果真是你的名号,我却不喜欢你轻易使用这个我不知道的别号。”结果自然没有写啦!这大概是怕别人别有居心,或诚意不够,不知珍惜。东坡深知:假如字落在一个下里巴人手中,岂不是对牛弹琴,他如何舍得? 今人 是不是本人没关系;不曾见过没关系。但我可以和作品合影给你。 三 苏轼 “绫绢不写。” 东坡认为绫绢该用来做衣服,不该用来写字、暴殄天物。 今人 别说在衣服上写了,就女人裸体上都敢写… 四 苏轼 “藉此扬名者不写。” 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“蹭热度”“炒作”,古代也有啊,有些文人想凭借他的书法,书写自己的文章,以求彰显于后代。东坡认为这种方式未免太卑鄙无耻了,不凭正当手段求得门径,却只会钻营、巴结,这种邪风杜绝还来不及,怎么能再助长呢? 今人 给钱就写! 五 苏轼 “文无深意者不写。” 如果所写的内容,欠缺深意,必然格调浅陋,当然写不得了! 今人 我抄首苏东坡的古诗给你吧,有深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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